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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乐能

药品价格(单位:元) 咨询电话:010-63655188
药品名称
通用名
产地
规格/单位
参考价
佩乐能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剂 先灵葆雅公司80μg 支 1085.00
*声明:以上药品价格仅作参考,实际价格以药房各分店为准。
【价格】
50μg/1000.00
80μg/1300.00
100μg/1600.00
 
【商品名】佩乐能
 
【通用名】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剂
 
【制造商】 爱尔兰先灵葆雅公司
   
【药物分类】免疫调节剂

【适应症】本品适用于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疗。患者年龄须在18岁或以上,并患有代偿性肝脏疾病。现认为慢性丙型肝炎的理想治疗是应用本品和利巴韦林合用。

【用法用量】 单用本品疗法
 对于0.5mcg/kg规格注册的国家建议剂量为0.5μg/kg,每周一次皮下注射,至少1年。治疗应在有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开始。治疗期为连续1年。本品应在每周的同一天注射。患者可在医生同意后自行注射。当自行用药时,建议患者每次给药时应更换注射部位。在用药6 个月后HCV-RNA未消失的患者,应停止治疗。 对于0.5mcg/kg规格未注册的国家建议剂量为0.5或1.0 μg/kg,每周一次皮下注射,至少6 个月。剂量选择应依预期效果及安全性而定。治疗应在有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开始。在用药6个月后HCV-RNA消失的患者,应再继续治疗6个月,即治疗一年。当自行用药时,建议患者每次给药时应更换注射部位。对用药6 个月后HCV-RNA仍未消失的患者,应停用本品治疗。

 

【联合治疗】与利巴韦林合用时,本品剂量可达1.5 μg/kg,每周一次皮下注射。与本品合用时,利巴韦林的剂量是根据患者的体重计算的。利巴韦林胶囊的量每天分2次口服,进餐时服用(早和晚)。

【疗程】根据临床试验的结果,建议患者治疗的疗程不少于六个月。在临床试验中,接受一年治疗的患者,当治疗六个月后,没有病毒学反应的患者(丙型肝炎病毒RNA水平低于最低检测限),不再可能成为持续的病毒学应答者(治疗终止后六个月,丙型肝炎病毒RNA水平低于最低检测限)。
基因型-1:患者接受六个月治疗后,检查为丙型肝炎病毒RNA阴性,需要外加六个月疗程(即共计一年)。基因型-非1:患者接受六个月治疗后,检查为丙型肝炎病毒RNA阴性根据其它的预后因素(例如年龄>40岁,男性,桥接纤维化)的患者来决定是否延长疗程至一年。患者接受12周治疗后,如果表现有病毒学应答,需要再继续9个月疗程(即共计一年)。
剂量的调整:若治疗期间出现严重副反应和实验室指标进行性异常,建议适当调整剂量直至不良反应消失。剂量调整原则。
特殊人群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参见禁忌和药代动力学)。建议所有患者在使用本品前都进行肾功能检测。对肾功能有中度损害的患者应密切监测,如需使用本品,本品用药剂量应予减少。如果血清肌酐上升至>2.0mg/dl(见表3)时则应停药(参见禁忌和药代动力学)。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用本品治疗的安全性和效果尚未被评价,因此对此类患者不要应用本品。年龄≥65岁的老年人:对于年龄≥65岁的老年人用本品治疗后,药代动力学特征不受年龄影响。尽管如此,对于年轻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检查肾功能。
18岁以下的患者:18岁以下的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尚未进行。本品不适用于年龄<18岁的儿童和青少年。

【产品描述】用于配制注射液的本品冻干粉至少每支含50μg、80μg、100μg、120μg、150μg的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它是重组人干扰素α-2b与单甲氧基聚乙二醇的一种共轭物。用提供的溶剂可配制成0.5ml/支的注射液。 本品冻干粉中含有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蔗糖及聚山梨醇酯80等作为赋形剂。溶剂为灭菌注射用水。
                       
【药理作用】在体内与体外研究表明,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的生物活性来自于其组成成分重组人干扰素α-2b。干扰素在细胞表面通过与特异性细胞膜受体结合而发挥其细胞活性。对其它干扰素的研究表明,干扰素具有种属特异性。在某些灵长类,如恒河猴,在给予人I型干扰素后,具有药效学响应。干扰素一旦与细胞膜结合后,可启动一系列复杂的细胞内过程,包括某些酶的诱导。据认为这一过程至少是干扰素细胞应答的部分原因,包括在感染了病毒的细胞内抑制病毒复制、抑制细胞增殖以及增强巨噬细胞吞噬活动、增加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特异性细胞毒性等一系列免疫调控活动。所有这些过程均产生了干扰素的治疗效应。重组人干扰素α-2b无论是在体内还是体外,均抑制病毒复制。尽管抗病毒作用的确切机制尚不清楚,它可能与宿主细胞代谢的改变有关。此作用可抑制病毒复制,或者在病毒复制时子代病毒粒子不能离开细胞。

【药代动力学】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是具有聚乙二醇改良特征的一种干扰素α-2b衍生物,主要由单聚乙二醇化的重组人干扰素α-2b所组成。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的血浆半衰期较干扰素α-2b为长。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的Cmax和AUC测量呈剂量相关性增加。皮下给药之后,最大血清浓度(Cmax)出现在用药后15-44小时,并可维持达48-72小时。平均表观分布容积为0.99l/kg。多次用药后可出现免疫反应性干扰素累积。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的平均消除半衰期(SD)约40小时(13.3小时),表观清除率为22.0ml/hr?kg。虽然人体有关干扰素的机制尚未被完全阐明。但肾脏清除率可能占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表观清除率的较少部分(约30%)。干扰素中和抗体。在临床试验中,对接受本品治疗者的血清标本进行了干扰素中和因子测定。干扰素中和因子是中和干扰素抗病毒活性的抗体。在接受0.5μg/kg 本品治疗的患者中,中和因子的临床检出率为1.1%,接受1.5 μg/kg 本品治疗的患者中,中和因子的临床检出率为2-3%。

【特殊人群】
肾功能
肾脏清除率占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总清除率的30%。在对肾功能障碍患者的单剂量研究(1.0μg/kg)中,Cmax、AUC和半衰期的增加与肾功能障碍程度有关(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基于这些资料,不推荐根据肌酐清除率来调整用药剂量。但因干扰素药代动力学的明显个体变异性,推荐在使用本品期间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严重肾功能衰竭或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
肝功能
在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未被评价。因此此类患者不能使用本品。年龄≥65岁的老年人,药代动力学特征不受年龄影响。但对于年轻的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要进行肾功能的测定。
18岁以下的患者
18岁以下的患者的特殊药代动力学评价尚未进行。本品仅适用于年龄≥18岁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的治疗。

【药物相互作用 】在多剂量药代动力学研究中未发现本品与利巴韦林之间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单剂量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研究结果表明,它对细胞色素P450CYP1A2,CYP2C8/9,CYP2D6及肝CYP3A4或N-乙酰转移酶的活性无影响。此外,有文献报道当CYP1A2底物(如茶碱)与其他干扰素  一起使用时,清除降低50%。因此当本品与和CYP1A2代谢相关的药物一起使用时要注意。
                       
【不良反应】
单独用药: 多数不良反应为轻度或中度,治疗不受影响。据报告,多数患者可出现头痛和肌肉痛。最为常见(≥10%的患者)的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疼痛/炎症、疲乏感、寒战、发热、压抑感、关节痛、恶心、脱发、骨骼肌疼痛、易激动、流感样症状、失眠、腹泻、腹痛、虚弱、咽炎、体重下降、厌食、焦虑、注意力障碍、头晕及注射部位反应等。 常见(≥2%的患者)的不良反应为瘙痒、皮肤干燥、不适感、出汗增加、身体右上象限痛、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贫血、皮疹、呕吐、口干、情绪不稳、精神紧张、呼吸困难、病毒感染、嗜睡、甲状腺机能失调、胸痛、消化不良、面红、感觉异常、咳嗽、激动不安、副鼻窦炎、张力过强、感觉过敏、视物模糊、意识障碍、胃肠胀气、性欲减退、皮肤红斑、眼痛、情感淡漠、感觉减退、稀粪、结膜炎、鼻充血、便秘、眩晕、月经过多、月经失调。 精神方面的症状并不常见。危及生命的精神症状极少发生。这些反应包括自杀、企图自杀、自杀构想和幻觉。 在接受 0.5μg/kg或 1.0μg/kg 本品治疗的患者中,粒细胞减少(<0.75×109/L)发生率分别为4%及7%,血小板减少(<70×109/L)发生率分别为1%及3%。
                      
【禁忌症】 对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或任何一种干扰素或某一赋形剂过敏者孕妇。未获得妊娠反应阴性结果之前不能开始本品与利巴韦林的联合治疗配偶妊娠的男性患者不能应用本品与利巴韦林的联合治疗自身免疫性肝炎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者肝功能失代偿者或严重的肾功能衰竭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
 
【贮藏】贮存在2-8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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