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1350.00
【商品名】派罗欣
【通用名】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
【规格】 180ug/mLx1瓶
【生产企业】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性状】本品为无菌小瓶装液体制剂,供皮下注射用。除活性成分外,本品还含有以下赋形剂 :氯化钠、吐温80、苯甲醇、乙酸钠、乙酸、注射用水。溶液为透明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适应症】派罗欣用于治疗以下慢性丙型肝炎患者 :无
肝硬化病人和
肝硬化代偿期病人。
【用法用量】常规推荐剂量为180 ug,每周1次皮下注射使用,共48周。
特殊剂量指导
剂量调整总则:对于中度和重度不良反应(包括临床表现和/或实验室指标异常)的患者应给予调整剂量,初始剂量一般减至135ug,但有些病例需要将剂量减至90 ug或45 ug。随着不良反应的减轻,可以考虑逐渐增加或恢复到常规使用剂量。血液学指标 :当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小于750个/mm3时,应考虑减量;当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小于500个/mm3应考虑暂时停药,直到ANC恢复到大于1000个/mm3时,可再恢复治疗。重新治疗开始应使用90ug,并应监测中性粒细胞计数。当血小板计数小于50000个/mm3时,应将剂量减低至90ug;当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个/mm3时,应考虑停药。
肝脏功能 :慢性丙型肝炎患者,肝功能经常出现波动。与其它α干扰素相同,使用本品治疗后,也会发生ALT升高,包括有病毒应答的患者。当出现ALT的持续升高时,应考虑将剂量减至90ug。减量后,如ALT仍然持续升高,或发生胆红素升高或肝功能失代偿时,应考虑停药。
特殊人群 肾功能异常 :
肾功能异常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血液透析患者中进行过有关的研究。
肝功能异常 :根据药代动力学、临床耐受性和安全性资料,Child分类为A级的
肝硬化病人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肝功能失代偿的患者中进行过有关研究。
【不良反应】使用本品时的不良反应与应用其它α-干扰素类似。临床试验中发现的不良反应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的频率和严重性与干扰素α-2a相似。使用本品180ug治疗最常出现的不良反应大多数属轻至中度,一般无需调整用药剂量或停止治疗。在国外临床试验中,因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退出试验的发生率,在干扰素α-2a和本品治疗组中均为10%。仅有2%的病人由于实验室指标异常需要中止治疗。伴有肝硬化的病人退出试验的比例与整个治疗组的比例相似。 在临床试验中,有超过1000例的病人接受了本品的治疗。
【禁忌症】禁用于已知对α-干扰素,大肠杆菌产物、聚乙烯二醇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禁用于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警告】本品应在合格的内科医生指导下使用。使用本品治疗有可能导致不良反应的出现,以至需要药物减量、临时停药或停止治疗。使用干扰素治疗,包括使用本品,有可能出现严重的精神方面的不良反应。不论以往是否有精神疾病,使用者都有可能出现抑郁、自杀心态和自杀企图。有抑郁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医生应对所有出现抑郁征象的患者进行监控。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医生应告知病人有可能出现抑郁现象,病人应随时向医生报告抑郁的征兆或症状。如有上述精神症状出现,应给予心理治疗干预,并根据情况考虑是否停止治疗。心血管事件,如高血压、室上性心律失常、胸痛和心肌梗塞与干扰素治疗有关。因此,既往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尚未在肝功能失代偿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的研究。因此,不推荐肝功能失代偿的患者使用。对于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出现肝功能失代偿的患者,应给予停药。与其它干扰素一样,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也能观察到ALT升高,包括出现病毒应答的病人。尽管减低本品剂量后,如果ALT仍持续升高或伴胆红素升高,应给予停药。与其它干扰素一样,当与其它有骨髓抑制作用的药物同时使用时,应谨慎。中性粒细胞计数<1500个/mm3和血小板计数<75000个/ mm3,或血红蛋白<10 g /dl的病人要慎用。使用本品后可能出现过敏样反应。如果出现过敏样反应,应停药,并立即给予适当的治疗。本品不适用于婴幼儿,因此不能用于此年龄组的患者。目前很少有过量使用苯甲醇导致婴幼儿死亡的报告。有可能导致婴幼儿中毒和不良反应的苯甲醇的剂量目前尚未确定。
【注意事项】已有使用α干扰素治疗导致自身免疫性疾病加重的报道。对伴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应慎用本品。与其它干扰素一样,已观察到使用本品导致的低血糖症和高血糖症。使用α-干扰素可引起牛皮癣的加重。伴有牛皮癣的患者应慎用,如果使用中出现牛皮癣复发和恶化征象,应考虑停药。与其它α-干扰素一样,已有用药期间出现肺部症状的报道,包括呼吸困难、肺浸润、肺炎、局限性肺炎,包括死亡。如果肺浸润持续存在或出现原因不明的肺功能异常,应停用。目前已有个别使用α干扰素导致眼科疾患的报道,包括视网膜出血、盲点、视网膜静脉或动脉阻塞。任何使用本品的患者如出现视力下降或视野缺失,必须进行眼科检查。
【实验室检查 】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建议所有病人进行血常规检查和生化检查。在开始治疗以后,病人应在第2周进行血常规检查和在第4周进行生化检查。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上述检查。用于临床研究的病例入选标准可以用来作为判断病人能否使用本品治疗的标准,包括 :血小板计数≥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90000个/mm3(伴有肝硬化患者或向肝硬化转变患者为75000个/ mm3)。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1500个/ mm3。血肌酐<正常上限的1.5倍。TSH和T4在正常范围内或甲状腺疾病可以完全控制。一般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的2周内,有可能出现白细胞(WBC)计数和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减少。在临床研究中,WBC和ANC的进行性减少较少见。当ANC减少至低于750个/mm3时,建议减少使用剂量。当ANC减少至低于500个/ 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ANC恢复至高于1000个/mm3。在临床研究中,减量或停药后,ANC的减少时可逆的。由于使用干扰素导致的流感样症状所伴有的发热是非常常见的,但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应排出其它原因导致的发热,尤其时有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病人。本品有可能导致血小板减少,但在治疗结束后的随访期内可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当血小板计数小于50000个/mm3时,应减少使用剂量 ;当血小板计数小于25000个/ mm3时,应予以停药。目前已有使用干扰素(包括本品)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异常,或以前存在的甲状腺疾病恶化的报道。对于甲状腺功能异常不能完全控制的病人应考虑停药。甘油三酯 :与其它干扰素一样,在本品治疗期间,一些病人出现血清甘油三酯的明显升高。根据病人空腹甘油三酯水平,应在调整剂量前,首先采取饮食调节或降脂治疗措施。在停药后,血清甘油三酯可以很快恢复正常。对驾驶交通工具和操作机器的影响 :由于使用本品出现头晕、意识模糊、嗜睡和疲劳,应注意不要驾驶交通工具和操作机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进行本品对生育影响的研究。动物试验中对雌性猴的研究表明,与其它干扰素相同,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后,出现月经周期的延长并伴随17β-雌二醇和黄体激素峰的减低和延迟。在停药后,月经周期恢复正常。目前尚未进行本品对男性生育影响的研究。但是,对雄性恒河猴使用剂量高达25 x 106IU/kg体重/天、用药时间长达5个月的干扰素α-2a时,其生育能力未受影响。目前尚未进行本品致畸作用的研究。使用干扰素α-2a可导致恒河猴的流产可能性显著升高。在足月分娩的后代中未见致畸作用。但是,与其它α干扰素相同,建议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育龄妇女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目前尚无本品在妊娠期的安全性资料。只有经综合判断认为使用本品的可能益处大于可能对胎儿产生的危险时,才可以在妊娠期间使用。目前尚不清楚本品及其组成成分是否经人乳排泄。但鉴于许多药物可以在人乳中排泄,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对哺乳期婴儿的影响尚未进行研究。
【儿童用药】尚无18岁以下病人用药安全性和疗效的资料,另外因为本品注射溶液中含苯甲醇,所以不能用于新生儿和婴幼儿。
【老年患者用药】根据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临床耐受性及安全性资料,老年病人无需调整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在正在进行的本品与利巴韦林联合应用的临床试验中,尚未发现两者药代动力学有交叉反应。α-干扰素可以通过降低肝微粒体细胞色素P450酶的活性而影响机体的氧化代谢过程。但是,在健康男性中皮下注射本品180 ug,每周1次共4周后,未显示对美芬妥英、氨苯砜、异喹胍和甲磺丁脲等药物的药代动力学有影响。本品对细胞色素P4503A4、2C9、2C19和2D6等同功酶的体内代谢活性也没有影响。在同一研究中,发现茶碱的AUC(表示细胞色素P4501A2活性的指标)出现了25%的升高。本品可中度抑制细胞色素P450 1A2的活性。如果同时使用本品和茶碱,应监测茶碱血清浓度并适当调整茶碱用量。
【药物过量】已有连续每天给药的报告,最少为连续2天每日注射本品1次(而不是间隔1周注射),最大为连续1周每天注射,总剂量达1260ug/周。这些病人未出现特殊的、严重的、或与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已分别进行了使用540 ug/周和630ug/周治疗肾细胞癌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临床试验。与剂量相关的毒性反应包括疲劳、转氨酶升高和中性粒细胞减少。
【用药须知】作为皮下注射药物,使用前必须肉眼观察注射剂中有无颗粒和颜色变化。在家中使用时,应向病人提供可以用来丢弃用过的注射器和针头的抗穿刺容器;应向病人说明正确处理用过的注射器和针的重要性,绝对不能重复使用针和注射器。不应将本品与其它品混合。
【贮藏/有效期】避光,贮存于2-8°C的冰箱内,请勿冷冻或摇晃。有效期2年。